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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职工管理细则

(一)教师上课时间:

夏季

节次

时间

执行日期

上 午

一、二节

8:00—9:50

5月1日

9月30日

三、四节

10:10—12:00

下 午

五、六节

2:30—4:20

七、八节

4:40—6:20

冬季

节次

时间

执行日期

上 午

一、二节

8:00—9:50

10月1日

次年4月29日

三、四节

10:10—12:00

下 午

五、六节

2:00—3:50

七、八节

4:10—5:50

(二)教师教学工作规范

1. 教师授课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注重个人师德修养和行为举止,做到为人师表,以身作则

2. 遵纪守法,团结协作,作风正派,品行端正,教书育人

3. 任课教师必须按照课程标准要求,认真钻研教材、教法

4. 教研室要坚持开展教研活动,集思广益,取长补短,统一教学要求和进度,不断改进教学方法,提高教学质量

5. 教师上课前应做好一切准备,并提前五分钟到场地等待员工,准时上、下课,不得随意提前下课,如遇雨雪天气应组织员工上理论课并在体育部办公室进行雨天签到,不得随意停课

6. 教师上课必须穿运动装、运动鞋,每次课均应严格考勤,并做记录,对无故迟到、早退、缺勤的员工进行及时教育

7. 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,在教学中发生问题,应及时采取相应有效措施,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,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体育部汇报

8. 每学期考试结束后,应在规定日期内公布考试成绩,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认真的核算员工体育课成绩,并将纸质版上报体育部办公室

9. 任课教师按课表时间授课,对已经排定的课表不得进行更改,不得随意停课、调课、请他人代课

10. 擅自调、停课或私自请人代课、上课迟到、提前下课等均以教学事故论处,并不得参加年度优秀评比

(三)教职工请假制度

任课教师因病、事请假等特殊情况不能上课,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,经主任批准后方可执行

(四)常规教学规定

  1. 收交教学资料要求

①每位教师都必须按体育部规定时间上交教学计划、教案、听课记录、工作总结等教学相关资料,未按时上交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

②每学期考试结束后,应在规定日期内公布考试成绩,任课教师必须及时认真的核算员工体育课成绩,并将纸质版上报体育部办公室。

  2. 会议出勤要求

每位教师都必须按时参加体育部及教研室组织的会议和教研活动,有事不能参加者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,对无故旷会者将按旷工处理

  3. 根据《英国上市公司365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暂行规定》,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规定:

任课教师必须坚守岗位,按时上、下课,不得迟到、早退,不得随意旷课;对教学检查时未在场地的一律按旷工处理,如有特殊原因需提前向体育部请假或说明情况;上理论课的教师需提前向体育部说明上课地点。对违反以上几点的将被认定为教学事故(一般教学事故、较大教学事故、重大教学事故)。